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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界究竟有没有“骗子”?——对语言学界第一(3)

来源:汉字文化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2-12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1997年第2期“本刊材料组”的(假话与事实)》两篇长文,以大量的具体事实,逐条对其进行了详细地驳诉。鲁民在《伍铁平教授的所作所为留给人们的思索

<伍铁平教授所作所为留给人们的思索和教训)》及《不许造谣、污蔑和诽谤——评(汉字文化>1997年第2期“本刊材料组”的(假话与事实)》两篇长文,以大量的具体事实,逐条对其进行了详细地驳诉。鲁民在《伍铁平教授的所作所为留给人们的思索和教训》一文中攻击《语言学界声讨伪科学特辑》“故意掩盖事实真相,蒙骗许多专家学者”,“为伍先生鸣冤叫屈”;伍铁平“有背为人道德而又违反国家法律”、“翻手为云覆手为雨”,以及“对新观点百般挑剔,求全责备”,等等。伍铁平则随后在《不要颠倒是非,混淆黑白——驳(伍铁平教授所作所为留给人们的思索和教训)》一文中L1J列举了大量的具体事例,逐条对其进行了驳斥:(1)《语言界声讨伪科学特辑》(以下简称《特辑》)揭露批评了没有任何正式的学术职称,却冒充“教授”和“研究员”的徐德江(1)弓l自伍铁平这两篇长文的未剞原稿。这两篇长文是伍为法院撰写的。、-———178·-·——学术界究竟有没有“骗子”的“招摇撞骗、欺世盗名”的行为,鲁民文中只字不提具体事实,却只是抽象地说《特辑:》..故意掩盖事实真相,蒙骗许多专家学者”。在鲁民眼中,《特辑》中所收录的、由语言学界德高望重的吕叔湘先生、周有光先生、张志公先生等为代表的148位语言文字工作者竟如群氓,居然能被伍铁平蒙骗,这是对这些学者、专家的攻击和诬蔑;(2)鲁民文中未拿出任何事实根据,却说“伍铁平违法”、“有背为人道德”、“违背国家法律”,这是对伍铁平的人身攻击;法院尚未断案,鲁民却对伍铁平妄加罪名,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伍铁平对徐德江这种“将谬论冒充科学”、“冒充教授、研究员”等种种“学术骗子”行为的批评,根本不是什么“违法行为”,更谈不上“有背为人道德”;(3)鲁民文中诬蔑广大语文工作者“诬‘汉字优越论’为‘伪科学”’,这种恶意歪曲,才真正是缺乏起码的“为人道德”;(4)鲁民文中说“伍先生过去也不认为‘汉字优越论’就是‘伪科学”’,而现在却“‘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毫无原则可言”,这是对伍铁平的恶意中伤和诽谤。文中并引证伍铁平原文中的具体内容,说明伍原文所述与徐德江的“汉字优越论”根本未有半点相同之处;鲁民文中的这种一改其前云林在《无题》一文中诬蔑伍“反对汉字”、“鞭挞汉字”的说法,而给人一种伍铁平原先似乎是“汉字优越论”同伙印象的做法,才是地地道道的捏造和“翻手为云覆为雨”、“毫无原则”;(5)列举事例,说明“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是《汉字文化》的一贯手法,鲁民文中对伍铁平的这种诬蔑是“贼喊捉贼”;(6)鲁民文中多处把徐德江美化为“拉丁文改派”并立的“学术派别”中的一人,而要求我们“尊重”他的“学术地位”的说法,不合事实,是蓄意把水搅混、以便从中溜跑的手法;(7)列举具体事实,说明鲁民文中莫须有地攻击他人对徐德江进行“人身攻击”,而实际经常这样做的,正是徐德江;(8)列举具体事实,说明鲁民文中将徐德江打扮成“新生事物”的代表,攻击他人“反对新说,对新的观点百般挑剔,求全责备”等说法,是拙劣的狡辩;(9)伍铁平是一个已离体的普通教师,没有任何权势,鲁民文中诬伍“以势压人”,将广大语文工作者自发地签名支持伍铁平反击徐德江对伍铁平的诬告行为栽到伍铁平头上,是倒打一耙;(10)鲁民文中毫无根据地指责伍铁平“品格低下”,已构成对伍铁平名誉权的侵犯。并列举具体事实,说明“打击别人,抬高自己”、有“品格低下之表现”的,正是徐德江自己;(11)列举一系列的具体事实,说明徐德江在状告伍铁平一案前后的种种言行及所作所为,根本体现不出鲁民文中所说的“学术争鸣要在道德与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鲁民文中将学界众多学者签名支持伍铁平对徐德江展开正义批评的行为,同“文革”中造反派的一些行为相连,既是诬蔑,又是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12)鲁民称签名支持伍铁平的广大学者“促成了一起集体违法事件”,“竟成‘法盲’而被律师‘追诉…云云,是根本不合事实的诬蔑,是恫吓;(13)列举具体事实.说明鲁民文中攻击别人的诸如“目空一切”、“唯我独尊”、“追逐名利”及“弄虚作假”等一系列罪名,正是徐德江所作所为的真实写照;等等。《汉字文化}1997年第2期以“本刊材料组”的名义所刊发的《假话与事实》一文,从三个方面,证明伍铁平“歪醯事实,用假象和假话蒙人”、“歪曲‘双百方针’,自立违反‘双百’方针的‘打假’标准,发动违背‘双百’方针的‘打假’活动”、“违背政策、违背规律、不择手段地整人”。伍铁平则随后在《不许造谣、诬蔑和诽谤一评(汉字文化)1997年2期“本刊材料组”的(假话与事实>》这篇长文中,针对《假话与事实》中实际存在的假话与事实,以长达五万余字的罕见~l79—学术界2000.1·学术批评的篇幅,]A-t-JL叩':E厦f,列举了jLI!的具体事例,对《假话与事实》中所述的有关内容的真相进行了事实上的澄清和反驳。限于篇幅,这里仅列举几例加以介绍:(1)徐德江歪曲报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和诉讼过程的实际情况,蒙蔽群众。①1996年12月13日法院开庭时,伍铁平因故迟到了几分钟,没有听到法庭宣布的发言注意事项,因此在开庭中数次未事先举手就发言或插话,驳斥徐德江的发言,审判长因此打断了伍铁平的发言。《假话与事实》蓄意将此歪曲为“伍铁平一再受到法官的警告”;当天出庭的人很多,均可证明此事实;审判长在徐德江想展示郭绍虞为他写的条幅时,也打断了徐的发言,难道这也是对徐的警告吗?②《假话与事实》“附件二”所引1996年3月21日“伍铁平的‘答辩状”’,根本不是伍铁平的答辩状。(a)不论是1996年3月25日的法庭调查,还是1996年12月13日的正式开庭,伍铁平都未宣读过任何答辩状,也很少发言,主要是由伍的律师和西安外国语学院的律师与代理人发言;3月25日的法庭调查,伍铁平只傲了几次插话,当时很多人都在场看到。伍铁平从未给徐德江及其律师任何答辩状,也没有直接向法庭提供任何答辩状,恳请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追查《假话与事实》一文中所公布的“附件二”的来由,责令其拿出原件;(b)伍铁平给自己所聘请的律师田文冒和宣增益先生提供的答辩状是1996年2月3日写的,全文八干余字,共分五个部分:(I)徐德江不是语言文字学家;(Ⅱ)徐德江的自吹自擂和人品;(Ⅲ)我所知道的徐德江在巴黎国际学术会议上的招摇撞骗行为;(Ⅳ)徐德江不仅是学术骗子,而且还有其他严重问题;(V)徐德江在起诉后的违法行为。此件伍铁平留有原稿,呈交给田、宣两位律师的是复印件;《假话与事实》中所刊发的“伍铁平的‘答辩状”’,完全系伪造,其目的是为了做出一个虚假的推论一伍铁平“索性与自己的‘答辩状’大唱反调,公然继续辱骂徐就是‘大骗子…;(c)徐德江在1996年3月25日的法庭调查会上,在回答审判长关于他同伍铁平的争论是什么性质的争论之询问的时候,徐德江的回答是“学术之争”。既是学术之争,这与徐德江对学术问题的状告行为岂不自相矛盾?而伍铁平对此问题的回答是“不是学术之争”,伍是在打假;伍铁平自1995年发表《学术界不存在骗子吗?一驳云林的一些错误观点》始,一直公开表明自己的观点,认为徐德江就是学术骗子,从未改变过这个观点;③《假话与事实》上只公布了徐德江的律师于1996年12月13日开庭时的代理词,却不公布西安外国语学院和伍铁平分别聘请的律师与代理人的同时于法庭上所进行的证词发言及驳斥发言,是蒙蔽群众;法庭尚未判决,《假话与事实》中就对伍铁平使用了“转败为胜的可能性”等词语,似乎是伍铁平已“败”了,这是蓄意欺骗他人的违法行为;(2)《假话与事实》的要害是回避徐德江冒充“教授”、“研究员”招摇撞骗这一铁的事实;冒充“教授”、“研究员”招摇撞骗,就是学术骗子。①《假话与事实》歪曲事实和法庭调查真相,蓄意混淆“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员”同“教授”、“研究员”的根本区别,以前者冒充后者。1996年3月25日法庭调查会上,当审判长询问徐德江有什么材料证明徐是“教授”、“研究员”时,徐德江交给审判长的的几个所谓证件,全是聘他为“客座教授”、“客座研究员”的证件,没有一个能证明徐是“教授”、“研究员”的证件。以“客座教授”充当“教授”这是欺骗行为;②《假话与事实》中说徐德江没有冒充中国社科院教授,这是1991年11月在韩国国际会议上会务组弄错的,印有“中国社科院教授徐德江”的论文集也是在会前就印好的。以此证明他没有冒充教授等行为,并引证了安福顺和周四川I等人的证言。然而安福顺和一180—学术界究竟有没有“骗子”周四川的证言都明白证实徐德江当时在见到论文集中将自己称为中国社科院教授后,声明自己是“北京国际汉字研究会的教授”(见《汉字文化))1997年第2期第60页),这是徐德江实质上仍是冒充教授的明证;《汉字文化))1992年第2期封四所刊的徐德江照片下也有与此相同的称谓;(3)徐德江不但不具有任何正式的学术职称,而且连起码的语言学常识都弄不清楚,根本未被广大语言学工作者及教师承认为语言学家,更别说“著名语言文字学家”;这种自封行为就是行骗。①现在出版界存在有钱就能出书的不正常现象,出了两本错误百出的小册子,发表过几篇同样是错误百出的文章,怎能证明是“著名语言文字学家”?②1996年12月13日徐德江在法庭上说郭绍虞给他题写过书名,以此证明他是著名语言文字学家,这已经十分荒唐可笑;徐的律师王秀海在其“代理词”中说:“徐德江的《语言文字理论新探》和《当代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构想》两本专著,得到语言学大师郭绍虞先生和著名语言学家朱星先生、刘世儒先生等众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这更是违背了客观事实。a)徐德江的《当代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构想》出版于1992年,此时郭绍虞(1893--1986)、朱星(191l一1982)、刘世儒(1922—1980)都早已先后谢世多年,怎能给徐“高度评价”?b)徐德江的《语言文字理论新探》出版于1986年,此时朱星已故去四年,刘世儒已故去六年,郭绍虞则于当年故去;朱星四年前对徐书初稿的评价不能用来充当对四年后出版的书的评价;郭绍虞写书名,并不能就等于是对该书内容的肯定;说早已于1986年即故去的郭绍虞多年以前便“意识到徐提出的新理论将会受到一些人的严重压制和打击,郭绍虞大师特意题写了鲁迅诗句‘横眉冷对夫人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给徐,这种借助名人给自己脸上贴金的做法,是不顾一切脸面和起码的逻辑;鲁迅诗句中的“千夫指”指的是敌人,“孺子牛”指的是人民大众,徐德江对批评他的不同意见,何时曾“俯首”过,倒视为“千夫指”来“横眉冷对”;于1980年已故去的刘世儒看到的“徐德江同志的论文”,不是《假话与事实》所转述的,是“为徐的书稿写的书评”;说徐的书经过朱、刘二先生加工,尚存疑点。③《假话与事实》多处歪曲“首都语文工作者举行座谈会声讨伪科学”的实质;揭露徐德江的假教授、揭批徐德江所炮制的伪科学的“狂风巨浪”,绝不是伍铁平等掀起的,而是徐德江这些年的所作所为和恶人先告状激起了广大语文工作者的义愤所引起的;为什么徐德江使出浑身解数也未能掀起反对伍铁平的“狂风巨浪”?倘若徐德江确有“众多专家、学者的认同”(《汉字文化)1997年第2期第56页),又怎么会出现这种“狂风巨浪”?伍铁平难道有什么魅力能获得众人的支持?(4)徐德江否认“自吹自擂”,认为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无稽之谈”,并在《假话与事实》中再次重复这些谬论,是对法院、广大群众的欺骗行为,是对伍铁平的诬告;徐德江说对他的这些吹捧文章都是别人写的,其实,如《汉字文化))1991年第2期封四、1993年第4期封三、封底以及徐德江的《当代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构想》(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2页)中,都有这种推不到别人头上的自吹自擂;(5)徐德江的一系列谬论违背了语言文字学的基本常识,他不仅不为此感到内疚,反而想用“百家争鸣”的方针为其谬论进行狡辩,这是对“百家争鸣”方针的亵渎;徐德江对吕叔湘先生进行栽赃诬陷,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徐德江还有许多政治问题,对此应严厉谴责,而不是百家争鸣。①学术界的确存在骗子和伪科学,学术界确有打假任务;笼统地把“打假活动”看成是违背双百方针,完全是错误的;徐德江想用扣大帽子的方法来阻挠广大语文工作者对他的揭露和批判;②徐德江毫无根据地断言,是伍铁一】81—学术界2000.1·学术批评平“自立违反‘双百’方针的‘打假’标准,发动违反‘双百’方针的‘打假活动…,可惜我(指伍铁平一于注)没有资格充当这种打假英雄,没有这么大的本事发动这一活动。(a)《首都语文工作者举行座谈会声讨伪科学》报导明白无误地印着:“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和北京师范大学中文系于(1996年)3月8日邀请首都部分语文工作者举行座谈,声讨语言学中的伪科学”,伍铁平不仅不是座谈会的发起者,而且也根本没有参加这次会议;(b)吕叔湘先生当时重病住院,既未参与座谈会发起,也未参加该会议。说“吕先生领衔在国内外大造舆沦,把‘汉字优越论’诬为‘伪科学’,把坚持‘汉字优越论’研究的学人诬为‘学术骗子’,开展所谓‘打假’活动”(《汉字文化))1997年第2期第5旷51页)云云,不仅完全不符合事实.而且前面说是伍铁乎发动打假活动,后面又说是吕叔湘开展打假活动,本身自相矛盾,是造谣、诬蔑和诽谤;(c)我(指伍铁平,下同)如果真有那么大的能量,能发动起语言界的一场打假斗争,我绝不推卸责任,因为我认为这是一件光荣的事情。徐德江不进行起码的调查研究,对吕先生和伍铁平进行这种诬陷,是要负法律责任的;(d)《汉字文化》是可以出口的刊物,徐德江的诸多谬论会坑害海内外许多不懂语言学的读者,严重败坏我国大陆的学术声誉。③徐德江说伍铁平违背“双百”方针,而事实上,歪曲、违背“双百”方针,并利用它抵制广大语文工作者对其批评的,正是徐德江;徐德江连语言学的许多基本常识都弄不清楚,却攻击批评他的学者违背了双百方针;④徐德江说伍铁平“自立违反‘双百’方针的‘打假’标准”,这是对伍铁平莫须有的攻击和诬蔑。(a)伍铁平没有这么大的本事能“自立打假标准”;(b)1996年3月8日《首都语文工作者举行座谈会声讨伪科学》中所规定的学术争鸣和学术打假界线,完全符合“双百”方针;(c)徐德江利用《汉字文化》发表了许多涉及到大是大非的政治问题和原则问题的错误言论,在这些问题上,难道我们能够同徐德江进行他所要求的“百家争鸣”吗?(6)签名是表达民意的正常手段,证明徐德江根本不是“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徐德江将签名诬蔑为文化大革命的手段,是对广大签名者的攻击。①签名活动是我国广大语言文字工作者出自对徐德江假冒教授、研究员、著名语言文字学家、炮制伪科学还恶人先告状的无比义愤,向法院和舆论表达民意的正常手段,根本不是什么文革盛行的东西,更不是像《假话与事实》所说的那样,是“对法庭施加压力”。(a)如果像《假话与事实》所说的那样,“签名活动是违法行径”,审判长怎么会不予追究,而只是认为与本案无关呢?(b)支持山西作家张平打官司的签名、支持希望工程与呼吁义务献血及迎香港回归等签名,难道也是文革盛行的东西,是不正当的,甚至是违法的行径?(c)写声援信、签名支持伍铁平,本身属于国家保护的言论自由的范围,宪法并未规定不许进行签名活动:将签名活动斥责为“文革期间盛行的行为”、“不正当的、甚至是违法的行径”,这才是地道的违宪行为;②徐德江明知自己找不到几个人签名支持他对伍铁平和西安外国语学院的诬告,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就诬蔑和攻击签名;③《光明日报》1996年12月19日的报导一《引起学术界关注的名誉侵权案》中指出:“北京法学界一人士听了此案的审理后说:‘期望法庭精通其审理的每一个案件所涉及的学术问题是不现实的……只有建立专家陪审团制度.才可能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在我国目前没有专家陪审团制度的情况下,通过签名来倾听广大语文工作者的意见,看看徐德江是否够得上“语言学家”.而且是“著名语言文字学家”、“其论著代表当代语言文字学术研究的最高水平”,正是帮助法院审理此案,怎么是对法院施一182—学术界究竟有没有“骗子”加压力呢?④1996年12月13目开庭时,徐德江的律师王秀海说他不懂语言学,无法判断徐德江是不是语言学家。既然如此,王秀海凭什么判断伍铁平所指出的“徐德江冒充语言文字学家”不是事实,而是侵犯了徐德江的名誉权?听听真正懂语言文字学的广大学者通过签名和写声援信所表达出的公正意见,而不是片面地只听徐德江的一面之词,正是帮助法院和律师做出正确判断的行为;⑤《假话与事实》附件七为什么不公布信的原文?伍铁平给任何人写信征求签名意见,都特别强调绝对遵守自觉自愿的原则。徐德江为什么不公布这句话呢?凭什么诬蔑伍铁平“恳求~一些学者”?(7)徐德江一贯反对国家的语文政策,不论其如何狡辩,也改变不了这一铁的事实;徐德江发表了许多攻击汉语拼音方案。攻击国家语委领导人及国家语文政策等言论;(8)徐德江和他的妻子王树存在1994年巴黎第27届国际汉藏语和语言学会议、1995年台湾“第一届小学语文课程教材教法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上,均联名发表了错误百出的文章,严重败坏我国的学术声誉。①《假话与事实》说:“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处于不利的情势下,在即将结束的时候,伍铁平……大喊‘徐的老婆是护士,冒充语言学家参加巴黎国际学术会议……’。了解情况的人无不惊愕。徐的爱人从未当过护士,1960年她由大连医学院本科5年毕业后,考取为中国医学院流行病研究所研究生。……徐的爱人同徐一起研究语言学和语文教学,共同署名提交论文,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是完全合乎情理之事,这又怎么能成徐‘冒充语言学家’,是‘学术骗子’的证据?”(《汉字文化))1997年第2期第48页),这段话是对读者进行欺骗。(a)说伍铁平“处于不利的情势”一这是歪曲开庭实际;(b)1992年以前,伍铁平的确参加过几次徐德江张罗的会议,那时徐德江还未敢在《汉字文化》上冒称“教授”、“研究员”及“著名的语言文字学家”。伍铁平在会议上看到王树存生活上照顾袁晓园,为她推轮椅,别人告诉伍铁平,王树存是袁晓园的私人护士,伍铁平并不知王树存的底细。这也正说明“伍铁平与徐德江及《汉字文化》杂志的同志关系”并不是“十分密切的”(《汉字文化》1997年第2期第48页);(c)徐德江、王树存为会议提交的“论文”错误百出,严重败坏我国的学术声誉;(d)1992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海峡两岸汉字学术交流会”通讯录上,王树存名字后面也印的是“教授”,这是一种欺骗行为,等等。伍铁平在这篇长文中还列举了其它大量的具体事实,对《假话与事实》中的其他种种指责进行了详细的反驳。在这场长达两年半的学术诉讼中,伍铁平还陆续撰写了《学问不是“吹”出来——再评徐德江(当代语言文字理论的新构想)》、《语言学和文字学的基本知识不能违背——评徐德江的三篇文章》【1J、《关于当前语言文字学界几个问题的思考》[2】、《语言学界的伪科学及其表现——评徐德江的所作所为》【3]、《反对伪科学,维护科学的严肃性》[4J、《继承和发扬五四精栽。[1]均见伍铁平:《语言和文化评论集》。[2】见《福建外语》,1997年第1期。[3]见《山西大学学报》,1998年第l期;该文被台湾《古今艺文》第25卷4期(1999年8月)全文转(4)见《福建外语》,1998年第4期。·_-——183‘_。——学术界2000.1·学术批评神。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1]、《切盼21世纪我国语言学界学风良好》[2]等一系列的学术文章,多角度地从具体事实上对徐德江的言论及所做所为进行了反驳与批评。特别是在《语言学界的伪科学及其表现一评徐德江的所作所为》一文中,伍铁平从徐德江“要推翻某些已经科学地建立的科学原理和科学事实”、“自吹自擂”、“假冒高级职称”、“拒绝接受批评”、“借助名人效应虚张声势”、“把自己打扮成提出新思想的开路先锋”等8个方面,详细地剥析了“徐德江伪科学的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徐德江对伍铁平批评他假冒教授的说法,曾列举了他如何被误认为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以及他有被某单位聘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或“兼职研究员”等头衔来进行洗刷性的反驳【3Jo其实,徐德江只答复了本问题的一小部分。与本问题有关的一个重要的问题是:任何称谓的应用,都有其约定俗成的社会规范,“名誉教授”、“兼职教授”乃至“访问教授”等这类属于具体单位认可行为的称谓,是不是能跟经国家有权授予“教授”职称的部门评定的“教授”这种含有广泛的社会认可性质的称谓相等同?是不是某一单位颁发的属于单位聘任行为的“客座教授”、“名誉教授”、“访问教授”等头衔,对外就可以面对社会公众,也自称为是有广泛社会认可性意义的“教授”?L41,这是不是有不那么理直气壮,甚至是有混淆、混同等之嫌呢?至于说复旦大学取消了对徐德江“兼职教授”的聘任“这与徐毫无关系”,是“证明伍铁平用不正当的手段侵害了我(指徐德江——于注)的名誉权”所形成的“侵害后果”【5J,则是忽视或低估了该大学联名呼吁该校领导取消该项聘任的十九位专家学者及该校领导们的鉴别能力与判断能力,而又过高地抬举了伍铁平个人能力的强词夺理的味道【6]。其实,取消某某“客座教授”或者“兼职教授”的头衔,正是学界对近年来在此问题上的某些名不符实现象与行为深恶痛绝的反映。关于复旦大学对徐德江的该项聘任,不仅某大学一些学者“痛心疾首,认为是本专业前所未有的耻辱”【7J,学界的许多对此“冷眼旁观”者,也都对之嗤之以鼻。如上海师范大学语言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张斌教授就曾就此说道:“学术界也实在应该‘打假’。伪科学当然要揭露,伪科学者如果打出了什么唬人的招牌,也应该揭躇。比如,花三十万元买来一个‘客座教授’的头衔,就认为货真价实,我这个教授会羞与为伍的。”[8】毕竟,“在中国这样一个高等教育还[1】见1999年4月20日由中国科协、《科技日报)、中国社科院文献研究中心、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北京大学科学与社会研究中心承办的“弘扬科学精神、坚持科学精神”研讨会上的发言稿。(2】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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